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客座教授(產業導師)聘任工作實施辦法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客座教授(產業導師)聘任工作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吸引校外高層次優秀人才參與學院教學、科研、專業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學院的教學科研水平,加強對外學術交流,提高學院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規范客座教授(產業導師)的聘任、管理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聘任原則
根據教學、科研工作實際需要,按照專業對口、學科對應原則進行聘任。被聘任人員能為學院建設和發展作出實際貢獻,能夠在指導學科專業建設、推動教學科研發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學術交流、推進產教融合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聘任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堅持立德樹人,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師德師風各項規定。
2. 具有所承擔課程的教學業務能力和承擔相應工作的能力。
3. 受聘人員應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或執行延期退休年齡相關規定)。
(二)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相關領域的知名專家、教授、學者。
2. 具有在教學、科研單位工作的經歷,在所從事的學術或專業領域中成就顯著。
3. 長期在企業生產或管理一線,技術精湛,獲得國家級技能比賽獎項的技能大師、能工巧匠。
4. 對院校建設作出特殊貢獻,在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產教融合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社會知名人士。
三、工作職責
(一)積極參與學院建設,對學院改革發展、專業建設、教學質量提升等提供咨詢和建議。
(二)積極參與學院科研項目,合作開展科學研究。
(三)能夠來學院進行講學,開展相關學術活動。
四、聘任程序
客座教授(產業導師)是學院聘任專家學者時使用的榮譽職稱,客座教授(產業導師)的聘任工作由學院組織并審批。
(一)提出申請
各部門根據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及本部門教學、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建議人選,填寫《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客座教授(產業導師)聘任審批表》,連同受聘者基本情況,由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學院組織人事部門。
(二)部門審批
學院人事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對擬聘對象相關條件進行初審核,報分管院領導審核。
(三)學院審批
學院人事部門將擬聘任人選報學院批準,院長簽發聘書。
五、聘任管理
(一)客座教授(產業導師)聘期為三年。如需續聘,按聘任程序辦理續聘手續。
(二)客座教授(產業導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院應予解聘:
1. 客座教授(產業導師)聘任期滿而又未辦續聘手續者。
2. 客座教授(產業導師)觸犯法律或對學院造成不良影響者。
3. 師德師風和意識形態方面有不良影響者。
4. 不能勝任或不宜繼續聘用者。
六、其他
(一)客座教授(產業導師)來學院開展講學等,學院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學院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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