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下半年度通用工種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報名的通 知
各類考生: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區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6〕65號)和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關于印發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職業資格鑒定公告的通知》(內職鑒字〔2016〕1號)要求,為做好烏海市2016年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3日-10月20日 (不含周末)
鑒定時間:2016年11月末(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二. 報名管理:
1.申報條件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及職業技能鑒定相關規定要求執行。(各職業具體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
2. 可申報的職業工種:
維修電工、焊工、車工、銑工、機修鉗工、數控車工、管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金屬熱處理工、鍋爐操作工、變電站值班員、電廠水處理值班員、電子儀器儀表裝配工、電氣設備安裝工、鍋爐運行值班員、計算機操作員、電子計算機(微機)維修工、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汽車駕駛員、汽車修理工、裝飾美工、制圖員、工程測量工、地籍測繪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起重工、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餐廳服務員、家庭服務員等,詳細信息可登陸內蒙古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網站(http://nm.osta.org.cn/)查詢。
3. 報名、咨詢方式:
(1)各系、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人員負責本系學生的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統一辦理報名手續后于2016年10月20日中午12:00前將報名數據交到培訓處薩日娜老師處。地點:烏海職業技術學院辦公樓西南翼一樓B113辦公室 聯系電話:0473-2882803
(2)各系、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老師及聯系方式:
管 理 系 王婷老師 電話:18404735018 (655018)
機電工程系 李志剛老師 電話:18247370887(660887)
電力工程系 劉洋老師 電話:13614737910(667910)
化學工程系 史曉翠老師 電話:13847304300(664300)
礦業工程系 王俊老師 電話:0473-2616021 13948335749 (665749)
建筑工程系 趙志榮老師 電話:15332737672(687672)
基 礎 部 李坤老師 電話:15147319503
社會培訓人員 陳燕明 電話:0473-2883323 13604735889(665889)
(3)社會人員及學院歷屆畢業生報名需于2016年10月20日前到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處薩日娜老師辦公室報名。地點:烏海職業技術學院(濱河區6路公交車終點站)辦公樓西南翼一樓B113辦公室 聯系電話:0473-2882803
4.辦理鑒定報名手續時需準備如下資料:
(1)填寫“內蒙古自治區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附表二)。注明所學專業、年級、班級及報名鑒定工種名稱。
(2)1.5寸白底照片4張、同版電子版照片(小于20KB、jpg格式)
(3)身份證復印件1份
(4)以系、部為單位填寫“學院各系報名匯總表”( 電子版EXCEL工作薄)。要求填寫:考生的姓名(與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證號、所學專業、聯系電話、報考工種及級別等。
(5)以系、部為單位填寫“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辦班報審表”和“培訓教學計劃報審表”(詳見附件3、附件4、均一式兩份),由系主任簽字蓋章后到培訓處陳燕明老師處進行辦班申報和培訓審核、備案、開具培訓收費通知單,再到薩日娜處開具鑒定收費通知單,持收費通知單、報名費、鑒定費及培訓費交于學院財務室開具發票,由系、部自行組織考前培訓。
三.鑒定與培訓收費:
鑒定與培訓收費標準按照《烏海市財政局關于對市人社局恢復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意見》烏財復【2015】89號及《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規范內蒙古自治區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內發改費字【2015】1552號文件執行。(見附件5、附件6)由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各系、部自行組織相關職業工種考前培訓,考生原則上必須參加考前培訓(專業課程內容重復可由系、部酌情減少培訓課時),各系在開辦培訓班前按相關文件標準收取鑒定費、報名費及培訓費報學院培訓處審批開具收費通知單后上繳學院財務室開具發票,并將培訓辦班報審表、培訓教學計劃報審表、收費發票復印件等材料報學院培訓處備案。
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處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一:
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申報條件
適用范圍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公告》中“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所列職業(工種)、級別。
五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五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四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中職、中專及以上學校,在校學習本職業或相關專業1年以上,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4)大學專科及以上院校,在校學習本職業或相關專業1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二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3)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經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4)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4年以上。
一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經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注:1、有特定專業能力要求的職業(工種),參照國家頒布的職業標準具體執行。
2、部分職業(工種)相關專業指:
1、營養配餐員:餐飲職業(如烹調、面點、餐廳服務等)
2、包裝設計師:物流、印刷、機械、食品、材料、藝術設計等
3、公共營養師:醫學、食品
4、公關員:新聞、廣告、營銷、管理、秘書
5、健康管理師:醫藥衛生
6、心理咨詢師:心理學、教育學、醫學、法學
7、物流師:經濟管理、企業管理、工程管理、物資管理、倉儲管理、交通運輸、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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